12月28日,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获悉,今年9月中央编办批复同意,将重庆市旅游局正式更名为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,并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组成部门。
市人民政府《关于调整设立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有关情况的备案报告》中称,为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“2020年旅游业成为重庆综合性战略支柱产业”的要求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《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》等有关规定,经市编委审议、五届市委常委会第31次会议决定,并报中央编委批准,2017年9月中央编办批复同意,将重庆市旅游局更名为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,并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组成部门。
关于机构调整与主要职责。这次调整,重庆市旅游局更名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,并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组成部门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《重庆市旅游条例》,对接国家旅游局,借鉴北京、贵州等省市旅发委主要职责规定,结合实际,全面加强全域旅游发展统筹协调、旅游规划发展、旅游宣传、市场推广与合作交流、旅游市场秩序与质量监管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、旅游安全监管等工作,确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共9条。
关于内设机构与人员编制。坚持精简、统一、效能原则,依据部门核心职责综合精干设置内设机构,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共设办公室等11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。为保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有效履行职能职责,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,相应核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77名,低于北京(108名),高于云南(68名)、贵州(66名)、四川(47名)。